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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山族的婚姻仪礼


高山族的婚姻仪礼


    排湾人中的其他族群也有类似的婚礼习俗。如玛家社、德文社、拉瓦尔群、布鲁尔群马努鲁社和下筏湾社等。  
  玛家社的婚礼是新郎到新娘家做打秋千的游戏,等到宾客到齐,歌舞欢宴完毕,男女分别对坐,男唱女啼哭,反复几次,新娘不能忍受,于是转身逃入山中,彻夜不归。新郎追出寻找,第二天,新郎和好友找到新娘,并将她背回娘家,众人再次欢宴庆贺,当夜新郎与新娘同衾片刻,便回家酿酒。第三天,男方送聘礼到女方,并邀请女方家人欢宴。第四天新郎再来新娘家同衾,第五天早晨才带新娘一同回家。  

  德文社的仪式也基本相同,但男唱女哭至深夜,新郎和男友与女子们发生“混战”,新郎的朋友将新娘乘乱背出屋外,给她箭,让她右手握着箭坐在原坐位上,继续唱歌惜别,至黎明才散。如此反复三昼夜后,新娘从右肩至右臀,左肩至左臀各披“潘布”一块,束于腰间,两端打了五六个结。女友两三人又唱又跳,跪在地上,双手向空中画圆圈后放置前方地上,并向左右移动。新郎的好友乘机将新娘腰带逐渐解开,解二结再打上一结,直到腰带脱落,新郎将腰卷夺去,但新娘用力抗拒,最后被撕破才同衾。从此后,新郎在新娘家劳动两个月或两年后,才能带新娘回家。    拉瓦尔群的女子从得知婚期就开始哭泣不止,并逃跑藏起来,男家与女家争斗后,找到新娘,使她蹲在地上并送回女家。接着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,并缝紧新娘裤子。新娘与新郎同宿,但新郎不能解开。要等第二天给女伴发大螺线,由女伴解开裤缝;或等婚礼完毕,给亲朋好友赠完礼物,新郎人洞房,让新娘手握铁器后,新娘才能以身相许。  

  马努鲁社的新娘穿着缝紧的裤子,逃到外面藏匿起来,被男方找回后,新娘要抱着门柱不肯进房,大家强制将她拉人房中,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和跨越礼后,由新郎解裤缝。此时新娘则高喊:“我不愿成为老人”,并啼哭不已,女伴极力安慰后,新婚夫妇才同衾。  

  父系制的鲁凯人也有类似的习俗。如大南社婚礼,新娘迎至男家后,新郎新娘并排口含粟穗。双方亲友再赴女家,同样双人并排含粟穗。然后宴请来客,客人们齐唱别离歌,新娘则趁机用绳捆绑自己,双腿挟住衣服蹲在角落里,新郎的好友看到后,用毛毡把新娘包住,投给新郎,新郎解开毛毡后,用刀割断绳索,婚礼才算结束,这其实也是掠夺婚姻的一种遗风。  

    布农人丹社群的婚礼方式很奇特,当男方家中做了一个很吉利的梦后,才备酒肉率全族到女家,突然袭击式地掠夺新娘而回,遇到女方追来,就用摔跤的方式决定胜负。

  离婚与再婚  

  有结婚就有离婚和再婚,高山族也不例外。  

    离婚的理由很简单,只有两个,一是私通,另一个是感情不和。  

    虽然高山族各族群对于婚前行为没有大多干涉,男女交往很自由,但一旦结婚,男女之间的行为就必须谨慎,否则要受到严厉制裁。  

  泰雅人发现私通之人,常由本夫杀其妇,甚至连头人及其亲属私通,群众也不能放过。据1972年版台湾省文献编委会编纂的《台湾省通志》中记载:“光绪十八年北投群砂雅族苏鲁社头目,因染指妙龄少女而毫无改悛之状,社众协议枪杀之;光绪二十二年雾社群卡南社一妇人行为淫猥,让人将该妇装人藤笼投入浊水溪激流中;北投群罗屋布哥社头目之妹,虽已订婚,然曾与他男及平地人多方私通,行为淫乱,社众议决扑杀后投入大安溪。”  

  曹人处理婚后私通的结果是离婚。先由头人训斥私通男女,并抓住奸夫头发打其后背,用树枝轻打奸妇的臀部,然后将奸妇交与丈夫重打全身,直到有人说情为止,然后离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