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在线查询网 > 风俗习惯 > 藏族风俗习惯

藏族风俗习惯


藏族风俗习惯


    藏族的见面礼

    藏族人非常讲究礼仪,日常生活中见到长者、平辈都有不同的鞠躬致礼方式。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,要脱帽,弯腰45度,帽子拿在手上,接近于地面。见到平辈,头稍稍低下即可,帽子可以拿在胸前,这时的鞠躬只表示一种礼貌。在有些地区,合掌与鞠躬同时并用。合掌要过头,表示尊敬。这种致礼方式多用于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。

    藏族的敬老习俗

    藏族自古就有敬老的美德,在许多节日里,都有向老人祝拜的习惯。藏历十二月二十九晚上,全家吃“古突”(用粮食、蔬菜等九种食物做的九宝饭)辞旧迎新的时候,总是先请老人吃第一碗。初一黎明,家中最小的姑娘媳妇总是抢先背回第一桶水,调制成酥油茶敬献给老人,以此表示晚辈对老人的孝敬和祝福。

    命名习惯

    藏族给小孩命名有许多种方式:向喇嘛活佛求取名字,活佛将自己名中的两个字加在婴儿名字中。如“旦增曲杰”活佛可为小孩命名“旦增多杰”或“罗桑旦增”等。请家中长者或乡里有名望的长者命名,不带任何宗教色彩。如“措姆”(大海)、“那日”(黑旦)等。以自然界的事物命名,如“达娃”(太阳)、“白玛”(莲花)等。以小孩的出生日期命名,如“朗嘎”(三十日)、次吉(初一)等。以星期为小孩命名,如“米玛”(星期二)、巴桑(星期五)等。根据父母的意愿给小孩命名,如希望小孩长寿便起“次仁”、“次旦”。想要男孩,便给女孩起名“布赤”(带男孩来)等。藏族人的名字多为四个字,有些两个字的名字为四个字的缩写。如“单曲”为“单增曲扎”的简缩。藏族人名有些男女通用但有些不能混用,卓玛、卓嘎、拉姆、拉珍、桑姆、旺姆只用于女性。贡布、顿珠、旺杰、占堆只用于男性。如果名字相重,即分别用地名、处所、年龄、外貌、生理特征、性别及职业来区分。

    磕头

    藏族人朝觐佛像、佛塔、活佛及拜谒长者,都要磕头。磕长头,一般是在有宗教活动的寺庙中进行。两手合掌高举过头,自顶、自额、至胸拱揖三次,然后匍伏在地,伸直双手划地为号,如此反复进行。磕短头,也在寺庙中进行。合掌连拱三次,然后拱腰到佛像脚下,用头轻轻一顶,表示诚心忏悔。拜谒长者,要磕短头,表示尊敬祝福。

    旁色

    藏语中“旁”是“污浊”,而“色”是“清除”,旁色是指清除晦气的一种活动。在小孩出生的第三天或第四天,亲朋好友便要带上青稞酒、酥油茶和给小孩的衣服、帽子等,登门祝贺。客人一到,首先向母亲和婴儿献哈达,然后给母亲敬酒,倒茶,最后端详婴孩,夸奖孩子的福运和五官,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点糌耙,放在婴儿的额头,祝福孩子吉利向上。

    服饰

    牛皮衣

    在西藏错那地区,妇女的装束非常独特,无论老幼,背上一都有一张完整的小牛皮。皮毛向内而皮板朝外,小牛皮头部直须预项,牛尾朝下,四肢向两侧伸展。在此地区,妇女是牧业生产的主力军。她们的装束反映了原始的图腾崇拜。另外,背上披着牛皮,背架背米可以避免磨损衣服,同时还可以隔潮保暖。

    帮典

    藏族妇女腰间所围的彩色围裙。帮典编织缴密、色彩鲜明,一般先用手工纺线,然后染色,刷毛,织成条状,最后缝合成裙。西藏织帮典最著名的地方是贡嘎县姐德秀区的“帮典”厂。

    金定幅

    流行于拉萨、日喀则等地。是以氆氇和皮毛为料,用金丝缎、银丝缎和金丝带作装饰制成的一种帽子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男女老少都非常喜爱。

    藏历

    藏族传统历法。9世纪初即见于文字记载。基本上与夏历相同,采用阴阳历计年法。以五行、阴阳和12生肖配合计年,相当于干支。一年有12个月,月有大小,有星期。19年7闰。能推算日食月食。自1027年藏历的火兔年(宋天至五年丁卯)开始,每60年称为一个“饶迴”,相当于甲子。

    泼水婚礼

    迪庆藏族结婚的时候,要向新娘新郎身上泼水。传说迪庆藏人婚礼上的泼水,是一种神圣的礼节,表示新婚夫妇互敬互爱、互相体贴,感情象流水一样长,像海水一样深。 藏族丧葬

    藏族的葬仪分塔葬、火葬、天葬、土葬、水葬五种,并且等级森严。界限分明。至于采用以上哪种葬仪主要取决于喇嘛的占卜。

    塔葬 将尸体用盐水抹擦,风干以后,徐上香料等贵重药物,保存起来,并贮于金质或银质的塔内,供人膜拜。这种葬法仅用于达赖、班禅及少数有名望的大活佛和大土司。葬仪十分隆重一,辖区百姓必须参加并自愿送礼。

    火葬 火葬是藏族的葬俗之一。具体方式是将酥油倒在柴草上,然后将尸体火化,敛起骨灰盛入木匣或瓦罐中,埋在家中楼下或山顶、净地。墓似塔形。也有拣起骨灰带至高山之巅,顺风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的。而德高望重的活佛、喇嘛施行火葬后。骨灰盛入金质或银质的小塔内。有的将骨灰置入不同质的塔内时,还同时盛入一些经典书籍、佛像、法器、金银财宝于塔内。以供人膜拜这种塔一般名为灵塔或灵骨塔。

    天葬 用于一般的农牧民。每一地区都有天葬场地,即天葬场,有专人从事此业。具体葬法各地略异。大多由喇嘛在天葬场诵经超度,点香升烟,鸣钵吹号,直到啄食尸体的秃驾及鹰见烟闻声从各方聚集飞至,啄食尽净方止。专食人尸的鹫鹰,不害小动物,藏族人民称之为“神鸟”。尸体敬献诸“神”,祈祷赎去罪孽,为死者超度。

    水葬 经济条件较差、雇不起喇嘛的人家死了人时或死者是孤寡、幼童时,一般用水葬。水葬时,将尸体背到河边支解后,投入河中。也有的地方用白布或毛毯将尸体裹捆,然后坠上大石弃之河中,以供奉“河神”。

    土葬 这是最次的一种葬仪。一般患有麻疯、天花、炭殖等传染病的人以及强盗、杀人犯死后用土葬。土葬大概有两个含义:一是,根绝瘟疫的流行,二是,惩其罪过,打入地狱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