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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姐姐,不是老婆


是姐姐,不是老婆


    关于藏族婚姻规则和性道德观念的个案分析——

  徐 平

  社会人类学的研究,是关于人类的生存状态的理解。人,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动物,在于结成社会群体,运用文化规则来组织社会。因而,了解和掌握各个社会群体的特殊文化规则,就是这个学科的重点所在。文化规则既抽象,也十分具体。抽象,在于它在大多数情况下,不是一套成文的规范手册,更多隐藏于人们的习俗惯例中;具体,则因为这套规则,无时无刻不体现在这个群体的每个成员的言行举止中,人们在自觉和不自觉中,都在既定的文化规则的指导下,进行着人类的生活。

  1999年我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进行社会调查,比之常规的“调查”工作来,我比较注意观察和分析一路上所见所闻的具体的人和事,并试图将其加以在更深的文化层次上加以解释,下面就是一个藏族婚姻和性道德观念的文化分析个案。

  说话,或者叫交谈,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交流方式。交谈的内容,往往十分典型地体现着特定社会的基本规则。我在阿里地区首府狮泉河期间,就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。离我住宿的招待所不远处,有一位藏族小伙子摆的货摊,我每次经过地摊时,总是互相打个招呼。这位红缨缠头的英俊青年,总是笑眯眯地很有人缘。

  有一天,一位妇女带着自己可爱的孩子,也坐在摊位上,我逗了一会小孩,用藏语顺嘴问了句:“是你姐姐吧”?在拉萨藏语中,姐姐和老婆都可以叫做“阿佳”,事实上我从他俩的长相,已经判断出是姐弟俩,只不过找一个聊天话题而已。没想到这句话,惹出了麻烦。

  第二天我经过时,小伙子站起来拦住我,一脸严肃地用生硬的汉语,吃力但很清楚地一个字、一个字告诉我:“是姐姐,不是老婆”,我才发现犯了忌讳。在阿里藏语方言中,“阿佳”专指妻子,几乎没有姐姐的意思,把姐姐误认为妻子,在藏族人看来是十分严重的事情,甚至可以看作是对对方的侮辱。好在我长期从事西藏社会文化的研究,很快找到了问题的症结,用藏汉两种语言,再加上手势比划,才把事情平息。

  这是一起典型的文化冲突个案,之所以要专门讲一下,是希望我们每一个人,在与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人交流时,切忌简单地套用本民族的文化惯例,在无意中伤害别人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特别是在婚姻家庭构成规则,以及相应的性道德观念上,藏族同汉族有着很大的不同,在世界各民族中也显得比较独特,很容易引起好奇心和想当然的评判。许多读者可能对西藏的一妻多夫、一夫多妻,甚至父子共妻、母女共夫等多种奇特的婚姻现象,有所耳闻,事实是不是这样?为什么会是这样?结合上述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,在这里,给大家作些简单的介绍和说明。

  藏族传统的婚姻规则,一是等级内婚,二是血缘外婚。等级内婚,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制度,在婚姻上的反映。在封建农奴制时代,人们无一例外都必须遵从这一规则,通婚只能在同一等级内部进行。

  农奴阶层的通婚范围,除受等级限制外,还受领主(即旧西藏的封建农奴主)归属的限制,特别是朗生(藏语意为“家里养的”,即农奴主的家内奴隶)阶层命运最为悲惨,他们甚至没有结婚的权力。农奴阶层原则上不能和自己领主管辖之外的农奴通婚,因为这样容易引起领主间的农奴所有权的纠纷,即使有少数不同领主之间的农奴通婚,也必须事先得到领主的同意,婚姻嫁娶首先要解决农奴主劳动力的补偿问题,嫁出或娶入要以相应的劳力作交换,婚姻才能成立;其子女归属,大多也按男孩归父亲方的领主所有,女孩归母亲方的领主所有来划分所有权。因而,农奴阶层的婚姻,不仅是在等级内进行,同时也在相对狭小的在地域范围内进行,人的一生大多被凝固在稳定的领主所辖的地区内。